加拿大公民
在授予公民身份之前,申请人必须满足某些要求。部长可基于同情理由免除其中一些要求。部长还拥有授予公民身份的自由裁量权。
获得公民身份的 14 岁或以上人士必须进行公民宣誓才能成为公民。其公民法律地位自宣誓之日起生效。
被授予公民身份但无需按照法定要求宣誓的人,在授予公民身份之日即成为加拿大公民。
被授予公民身份的人即归化为加拿大公民。任何被授予公民身份的人都会获得公民身份证明。
根据《公民法》的规定,授予公民身份有不同的类型。
成人和未成年人[第 5(1)条款]
未成年人[第 5(2)条款]
免除要求的部长自由裁量权[第 5(3)条款]
酌情补助金[第 5(4)条款]
无国籍状态[第 5(5)条款]
被收养人[第 5.1 节]
恢复公民身份[第 11(1)条款]
自动获得公民身份[第 11(2)条款]